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子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精神,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落实落细落地,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牵头起草了31个子方案并经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审核,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各省级安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确定重点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推动落实。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本系统三年行动的统筹指导,细化年度目标任务,加强定期调度和督促检查,并会同有关部门协同推进职责交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央企业要按照相关部门和行业领域子方案的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线上十线下”动态调度、统计分析研判、定期通报晾晒、常态督导检查,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推动各方面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请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分别明确1名联络员,做好日常沟通衔接,于2024年2月2日前反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传真:010-83933064)。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3日